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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确定19家基层法院试行网上司法拍卖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作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一今天(9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浙江省高院目前已确定全省19家基层法院作为网上司法拍卖试点法院,将选择一些适合网上拍卖的标的物进行网上拍卖。

  林一介绍,6月26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联合推出的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两家先行试点法院宁波市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的两件拍品正式上线公告,至7月9日10时开拍前,围观人数已超过30万(人次35万以上)。

  林一介绍,进行网上司法拍卖的初衷或者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被处置财产的价值最大化,进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更好地践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因此,零佣金的规则设计,是为了达成这一目的的集中体现。

  司法拍卖是各级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按照现行的做法,要委托拍卖公司实施,因此,竞买人必须支付佣金。但近几年来,浙江的一些企业不断反映,司法拍卖的佣金太高,加重了困难企业的诉讼负担,也容易滋生腐败。因此,省高院于2011年2月1日起,下调了最高法院规定的拍卖佣金上限,并规定了最高限额。实施新的佣金标准后,据统计,佣金下降幅度为36.14%。

  实施新的佣金上限规定后,仍然有佣金过高的呼声,认为申请执行人已经支付了执行费,司法拍卖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工作,应由法院来完成。而传统的拍卖方式,由于受成本的影响,不可能实行零佣金。因此,浙江高院经慎重研究,在今年初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齐奇院长提出了进行网上司法拍卖的试点工作,真正实施零佣金。

  淘宝网作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拥有4亿注册会员,并且有现成的拍卖平台,给法院实现网上司法拍卖提供了可能,浙江高院经与淘宝协商,淘宝愿意免费为法院开发司法拍卖平台。经过数月的调研、开发、测试、模拟,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基本完成,投入试运行。

  浙江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饶文军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从目前情况看,进行网上司法拍卖具有以下五个方面好处:

  一是扩大了竞拍范围,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传统司法拍卖发布的公告受众面窄、地域性强,而淘宝的客户群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甚至还有国外的。并且竞拍过程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大幅度减少围标、串标的可能性。

  二是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由于竞买人不受地域限制,人数多,拍卖的参与率高,这有助于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有利于各方当事人。

  三是真正实行零佣金。由于传统拍卖须在纸质媒体上刊登拍卖公告,以及场地等成本因素,所以不可能实行零佣金,而网上拍卖,省略了这些费用,使零佣金成为现实。

  四是完全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由于所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所有竞买人接受的信息是一致的,排除了人为因素,减少了“寻租”空间。

  五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执行效率。法院直接将查实的标的物情况上传拍卖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执行效率。